一、先说泥巴这个部分
各位不要忘了,公会是一直强调一个玩家只能拥有一个main。因此要对泥巴进行处罚不能说无依可循。只能说victor事件发现的早,不然迟早就变成泥巴一个人有两个main的情况。现在发现的早,产生的影响小,但不能掩盖这件事情的性质。
其次,很多人提到的罚的过重,那请问,怎么样才算罚的不重或者应该怎么罚,各位尽可发表建议。
最后,正如很多已经参与过公会管理工作的会员所言,公会制度中的漏洞始终是会存在的。因此“规则没有就不能罚”这个逻辑是行不通的。
二、再说两个官员
决定对dakura和titalike两位o处罚是依据了titalike的“口供”,表明这两位在victor混dkp之时已经知道victor的真实身份。
同时我不得不多说一句,证据的力度不算太大,但这是一个虚拟的游戏社区,管理层也没有类似fbi的调查机构,因此一味的以现实中证据的要求来要求每个处罚实在是一种苛求。
三、很多人都说公会能发展到现在不容易,不要随便开人之类的。我个人的观点,公会稳定是要像大海,表面虽然有风浪,但底部是宁静的;而不是像某些江河,表面虽然平静,但地下暗涌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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