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kick的玩家从guest做起理所当然。
规则应该明确被kick的玩家需要等待多久可以重新去申请转回main。
Mists Post at 2012-8-21 20:37  其實硬要說的話
假設YUMA今天被踢出公會後
也不可能在第二天就可以立即向RF 提出參加RAID申請...
這個"觀察期"可以要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 於退會後一個月才能提出申請 (可以視為給雙方的冷靜期)
2 申請人必須參加不少於 8次公會活動 (第二個條件的設立是為了向公會展示申請者的誠意和技術,讓RL與會員判斷是否適合重回RAID,這樣投票時才有實際數據可以參考,討論時也比較客觀)
兩個條件也符合後
就可以依後補規則安排由RL討論是否進行會員投票事宜
(過不了RL 的投票自然就不可能進行會員的投票了)
這樣基本上相關的規則算是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