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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既然是经过严格调查取证后作出的决议,首先请公示所有当事人的涉事证据.
二:既然作出了决议,请出示处罚依据和参照规章的条款.
三:无论泥巴是否涉案,唐长老和tita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进行了主观,刻意进包庇或者隐瞒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失职处罚是可笑和无理的.
30# Mists

一.请公示依据而非仅仅是告知,估计任何一位成年人士都会有自己的判断,孰对孰错虽不一定完全一目了然,但总比一头雾水强.
二.同上,公示tita的"口述".另提示下,连起码的证据公示都无却谈什么苛求,这个逻辑很可笑.
三.只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决议才是大家一致尊重和遵守的.
四.另外提一点,对这件事不甚了解,只是觉得处理方式完全无任何条理并过于简单粗暴.至少让大家了解事件已经掌握的事实是公会管理层能够并应该作到的.
39# Mists

这样就对了.摆事实讲道理,大家心里就都有数了,至少目前觉得三藏和tita真的很冤.
104# Mists

如果如此且证据确凿,那官员的行为就不仅仅是包庇的问题了,而是有意纵容甚至诱导会员违规.个人建议管理层以从重处理的原则更严厉对官员进行处罚,因为这样的行为恶劣程度尤甚于泥巴.可是这说法不但和三藏的说法矛盾,和前面重要的67楼"tita"口述也是前后矛盾,这就很奇怪了,难免有欲加之罪的嫌疑.请公示全部证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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