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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Last Edit by dakura at 2012-6-20 22:00


你老把我拖进来干吗? 我说过无数次我加Victors 时候我不知道是谁,还硬要声称什么我有所隐瞒。你如果有隐瞒是你自己的事情,有证据证明我事先隐瞒你就拿出来,不 ...
dakura Post at 2012-6-20 21:54
现在不是我拖你进来,是LK说你跟他承认了好吗。你不知道你跟他承认什么?
我先去睡了,其他的明天再回复吧 [s:27]
回SHINNYJI:

關於你想要証据的事.我不知道LKL有没有把對話儲存起來, 但是如果你連LKL/NEMO, 我們的GUILDLEADER 都不相信的話, 我覺得也没有什麼好討論了, 對嗎?

K ...
kenming Post at 2012-6-20 22:03
我相信lk但是罪状要弄清楚。这不矛盾。如果质疑事实就是不相信lk那你也太小看我跟lk的交情了。
会76楼趴趴
目前我们的证据现在只给出了lk的话,因为这已经是最有力的证据。
至于tita所谓的事后,应该是指上周日raid时 lk当场宣布讲victor踢出raid并清dkp(我没记错的话) ...
Mists Post at 2012-6-20 22:09
我非常认同你的看法,也相信lk说的事实,但是lk话里涉及3名官员,很多事实并非lk亲历。而官员本身就此事已经在本贴争议了。其实我觉得他们说的都是事实,但是在发生前后,内容上,还是要还原事实本身。我觉得对事实本身的讨论能让大家更容易放下情绪的对抗,达到讨论的本质。不是么。今天也比较晚了。明天继续。
于法于理,都应当事人的当面对质。现在气氛挺不错。我再重申一个观点:由圆桌的几个人拍个板给人定罪,是人类1000年前干的事情。
Post Last Edit by kenming at 2012-6-20 22:52

現在不就是因為LK和TITA的說法一樣, 但和DAKURA 不一樣, 所以你在問証据嗎? 那到底你相信DAKURA還是LKL呀?LKL 己經寫得那麼明顯了罪状,為什麼要罰他們.

PS. 我打字很慢....... 我看到了你在上面的回應了.

K

Post Last Edit by Roaadan at 2012-6-20 22:40

我想知道像dakura 这样的负责加人的官员,公会提供什么工具,道具或者经费给他去考察,验证一个人是否box或者一个人,难道Dakura 有GM 能耐来看别人账号?或者公会有提供经费让他跑去亲自验证?我始终认为对dakura的处罚太重(或许说根本就不存在过错)。唐僧是个好官员,对新人付出很多,热情的为rf 添砖加瓦努力加人。以这样来回报一个O ,又如何让人再想来做这个新人O?
DAKURA 的問題就像羅生門一樣....
如果LK 跟DAKURA 兩位也沒有說謊的話
我想另一個可能性就是DAKURA跟LK 談話時表達不夠清晰
令LK 誤以為DA 是承認錯失
因此判定DA 是知情不報

其實要我處理這事的話...
我會出一個較嚴厲的公告交代事情始末同時警告會員不要再犯就算了...
畢竟這裡又不是軍隊
我們要守紀律..是應該的
但無必要罰得太重
當事人也只是初犯
不然讓事件構成公會內部的分裂我是覺得不太值得

回84楼趴趴,需要让当事人/证人给出事情的全过程。这件事确实很重要而且在处罚公式中漏了。
回85楼roward,给人定罪,不管是几个人定,还是这件事是1000年前还是1000年后,只要定罪是由依有据的就行。这也是我们现在在回应的东西
回87楼肉蛋,罚dakura不是因为他是加victor进来的官员。具体原因在之前的lk和我的回复中都说明过了,可再看看。
回88楼yuma
dakura如果只是表达错误引起lk的误会,我们就撤销对他的处罚;如果不是就处罚,两者必有其一。在“定罪”之时,我们是不会依据“可能”的。
对于你认为的处罚意见,每个人都有表达以前的权利,但最后还是要“少数服从多数”。另外,rf现在实行的是圆桌会员制度,所以暂时我们不采取全民投票,这点也请谅解。如果你去统计一下圆桌意见的话,相信可以得到结果。
很多会员觉得3位人员罚的太重,首先,rf采取的是ratio bid的方法,并且所有dkp本身2个月后会归零,严重程度大家可以算一下就清楚其实没有那么重。其次,如果论圆桌大多数意见的话,我相信现在泥巴的处罚决定已经是被踢出工会了(如果让某些人觉得我是在威胁,那我先道歉)。
另外,在回应了泥巴的“桌角会议”论后,针对其“大陆玩家”论,我们表示,这个概念对我们来说,算是一个很“新鲜”的说法,因为我们在讨论时,脑中从无此概念,从头至尾都是对事不对人。我们都是华人玩家,都是中国人,我们无意也希望各位玩家互相之间不要把事情搞到大陆香港台湾玩家之间的对立上。
请正面回应我最初就提出的问题:

我违法了哪条章程,第几章第几条,麻烦复制过来
]在讨论处理结果的skype会议上 是不是仅有圆桌会员参与还是有非圆桌会员也参与并且发表了意见呢?
请与会人士正面回应以打消我的疑虑
刚才跟LKL电话过了,他亲口证实讨论处理结果的skype会议上有 非圆桌会议会员 参与
这个会议的严肃性何在?
又在混淆概念。
混淆什么概念? 讨论处理结果的圆桌会议 结果邀请了 非圆桌会员 参与
而明明是圆桌会议的部分CL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该请的不请,不该请的却请了,该会议有何严肃性?
混淆什么概念? 讨论处理结果的圆桌会议 结果邀请了 非圆桌会员 参与
而明明是圆桌会议的部分CL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该请的不请,不该请的却请了,该会议有何严肃性? ...
nibbles Post at 2012-6-21 08:52
请问忽略谁了,除了早睡的sen和猪肝,每个人都通知到,你不要胡搅蛮缠,圆桌会议欢迎任何人旁听,你有兴趣下次你也来
请正面回应我最初就提出的问题:

我违法了哪条章程,第几章第几条,麻烦复制过来
nibbles Post at 2012-6-21 06:56
对你的处理是根据lk 的现场决定,这点lk已经称述过,我不再重复,
其实泥巴搞来搞去就是想把这次讨论出来的结果给抹黑成小部分人的阴谋而已。
圆桌区会员的名单都在那,各位现在基本也都表态过了,自己数数票数吧
回89楼mist
感谢你的回复,可是我发现在66中tita说了:‘本来此事我该避嫌,所以我简单解释下趴姐你的疑问,LK所说的nib向他承认victor是他的wiz,以及我,以及dakura,都是此事发生后才承认的,即是之前有所隐瞒。’是不是我可以认为tita dakura 都是事后才知道?我有点小疑惑你跟tita的口径有点小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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